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二)负责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防治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省级承担的有关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三)负责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外省市γ射线移动探伤跨省到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作业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跨省流域环境执法检查中涉及我市的有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监察和指导各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内设10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0,330,783.25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42,214.92元,增长7.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330,783.2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642,214.9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28,522.49元,占99.9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占0.0%;
事业收入0.00元,占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占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
其他收入2,260.76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328,522.4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647,484.9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其中:基本支出35,589,512.49元,占88.25%;
项目支出4,739,010.00元,占11.75%;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
经营支出0.00元,占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0,328,522.49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44,087.84元,增长7.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328,52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7,484.96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28,522.4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4,156.24元,占8.47%;卫生健康支出1,703,053.00元,占4.22%;节能环保支出34,938,713.25元,占86.64%;农林水支出272,600.00元,占0.67%。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3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328,522.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76,104.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8,05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3,25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8,324.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474.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3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54,154.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8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14,748.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变动。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16,114.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抚恤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1,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4,6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80,5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央生态环保资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为4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0,6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公用经费划转。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2,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公用经费划转。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公用经费划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5,589,512.4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841,558.9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其中:
人员经费31,353,870.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4,235,641.6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76,000.00元,支出决算32,044.43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43,955.57元,完成预算的18.21%;较上年增加9,381.43元,增长4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量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9,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9,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1,000.00元,支出决算31,324.4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9,675.57元,完成预算的20.74%;较上年增加8,661.43元,增长3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管控公车使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量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1,000.00元,支出决算31,324.4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9,675.57元,完成预算的20.74%;较上年增加8,661.43元,增长3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管控公车使用;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业务量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均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00元,支出决算72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280.00元,完成预算的12.0%;较上年增加72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公务接待。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235,641.67元,比2022年减少212,091.44元,降低4.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0,9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3,4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7,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0,90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4,51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3年度已对7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258,51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