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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规范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活动,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开展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拟开展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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