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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拨付2023年天津市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16:1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拨付2023年天津市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22号)、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指南(2023年)的通知》(津环气〔202367)文件要求,我局经审核,现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科目:2110301大气,明细见附件)至你单位,专项用于你单位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请你单位按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明细表

                             2023112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处刘海亮

联系电话:8767152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