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拟注销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第二批)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拟注销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第二批)的公示
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按照《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经摸排核实,现将拟注销使用状态异常(灭失、已转出我市、停用报废、信息失效)的国一及以前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9日至6月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电话:87671525,邮箱:jidongchechu@tj.gov.cn)等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天津市拟注销国一及以前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第二批,2019年编码登记)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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