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我局会同各区对全市2025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等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天津市2025年需支持做好环评服务保障的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统一认识、主动作为,依法做好我市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切实服务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服务保障
我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按照环评审批分级管理要求,主动对接建设单位,提供《天津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详见附件2),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确保政策传达到位、服务保障到位。指导建设单位对照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规定,科学判定项目环评类别,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建设单位咨询的有关政策或问题,即收即办,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服务制,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二、深入优化服务举措
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通过智能查询系统开展项目环境准入研判、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等研判服务,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作用。积极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环评与排污许可“两审合一”落地见效,对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12类建设项目,在开工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促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提速增效,为重点项目建设投产提供有力支持。
三、严守生态环保底线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体要求,坚守法律法规、生态环境质量、环境风险防范和公众合法权益底线,主动提醒建设单位落实环评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杜绝“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审批,重点关注“两高一低”项目、生态敏感项目等,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环评、“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加大“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及不落实环评要求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严惩环评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
四、及时跟进项目进展
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环评进展,每月25日前反馈项目最新环评进展和审批服务情况(调度表见附件3),对已完成环评审批、备案及豁免管理的项目,自下月起不再纳入调度。
附件:1.天津市2025年需支持做好环评服务保障的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
2.天津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
3.天津市2025年需支持做好环评服务保障的重点项目环评进展和审批服务情况调度表
2025年3月24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刘岩嵩、陈津鹤
联系电话:87671863、8767158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