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津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遵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经核查核实,天津市新星兽药厂等8家企业经营情况变更,不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以上8家企业移出《天津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