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有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
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有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
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