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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

《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污染源监管水平,不断规范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效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826日前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将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kejianchu@tj.gov.cn

附件:1.《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202481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