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更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该专家库涵盖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评估专家信息。为更好发挥技术评估专家作用,提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我局拟对进入该库的天津市市级专家名单进行调整更新,现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市相关政府组织、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认证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
二、征集时间
2024年7月23日-7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学风良好、廉洁自律行为准则;
(二)熟悉国家和我市生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环境影响有关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
(三)取得生态环境领域、核与辐射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资质),或取得生态环境领域、核与辐射领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资质)满5年,从事且熟悉本领域相关工作;
(四)身体健康,入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岁,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或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5年内无各级专家库出库记录;
(六)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失信记分;
(七)愿意接受国家及我市对专家的培训、考核管理。
四、专家考核与管理
(一)每次技术评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评估机构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平台对专家进行日常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并移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平台天津市市级专家名单,且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1.存在1次日常考核分数为“差”的;
2.违反廉政、保密、回避规定的;
3.有各级环评专家库出库记录的;
4.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分的;
5.技术复核时发现,一年内参与评审的环评文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次或出现一般质量问题三次及以上的;
6.其他情形。
五、申报方式
经单位推荐提出申请,退休人员由原单位推荐。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登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平台:http://114.251.10.206/EIAExpert/center?login。
(二)申请人注册专家账号,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中专家级别选项请勾选“省级”并选择“天津市”;申请人应向系统上传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入库申请表”和本人签字的“专家承诺书”扫描文件(相关模板可在平台下载)。
(三)专家申请材料通过平台审核后,申请人应向我局提交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入库申请表”和本人签字的“专家承诺书”原件。
(四)已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平台提交个人信息并通过我局审核的专家,本次不需提交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刘岩嵩
联系电话:87671583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王治民
联系电话:87671995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