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自行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京津冀突发水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14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提高京津冀三地(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协同作战能力,检验并完善信息通报、决策会商、指挥调度和联合处置机制,提升各方协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化解环境风险,积极保障重点期间环境安全,京津冀三地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京津冀联合突发环境事件实兵演练,需要供应商提供演练保障,主要包括技术保障、场地保障、后勤保障。
1、技术保障。主要包括:完成天津参演科目前期高清视频拍摄制作、音视频整理、剪辑制作;与其他演练单位共同完成联合演练预演和正式演练的高清视频拍摄、实时传输及现场主持和导播、音视频传输、大屏幕直播等,完成演练全过程视频内容梳理、设计、剪辑和特效设计、合成、输出、制作以及视频的编辑和配音等。
2、场地保障。主要包括:与其他演练单位共同搭设主席台、观摩席,设置主席台背景板、现场指示牌,设置直播展示大屏幕、音效音响设备等。
3、后勤保障。主要包括:提供天津参演期间(包括演练筹备、预演及演练当日)的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单位;公司资质、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须提供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提供2022年到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相应文件内,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文件提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提交报价文件及服务方案截止时间和方式
2023年9月13日17点(北京时间)(自采购需求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截止之日)。
反馈方式:纸质报价(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87671707。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