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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方案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9-29

    为做好我市2022年工程技术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业级别

    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

    二、评审标准

    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评价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见附件2)和《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见附件3)执行。

    三、评审方式

    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四、申报材料

    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进行申报,并上传业绩报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相应认证材料、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聘任材料、论文、获奖和专利等佐证材料。其中,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须一并上传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审方案。2022930日(星期五)前,2022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http://sthj.tj.gov.cn/)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申报推荐。申报人自108日(星期六)起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的在线审核提交工作应于1118日(星期五)前完成。

    (三)组织专家评审。123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会议。

    (四)公示通过人员。评审结束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http://sthj.tj.gov.cn/)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获取职称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4)交存档部门归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