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执行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天津市执行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车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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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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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车(总质量≤3500kg)
(燃料种类包括汽油、柴油、天然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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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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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柴油车(总质量>3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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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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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车(总质量>3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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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6a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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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汽油车(总质量>3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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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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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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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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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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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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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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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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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起:
天津市执行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车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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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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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车(总质量≤3500kg)
(燃料种类包括汽油、柴油、天然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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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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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柴油车(总质量>3500kg),除城市车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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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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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车辆(总质量>3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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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6a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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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车(总质量>3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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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6a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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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汽油车(总质量>3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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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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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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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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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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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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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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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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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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