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奖代补”补助方案的通知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奖代补”
补助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6〕109号)以及《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5〕919号),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天津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奖代补”补助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天津市
2018
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以奖代补
”
补助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