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展
《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于2017年4月20日经市政府批复,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确保国家及我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市环保局联合市相关委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及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机制的意见》,于2018年5月中,印发各区政府、市各相关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