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成立“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191号)、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90号)的工作部署,为保障我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我局成立“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划编制组、规划编写组、规划编制专家组,组织开展我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