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环评质量助力绿色发展的倡议书
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是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制度,通过对规划或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影响的理性、客观预测,守住发展中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坚决打击、共同抵制环评行业存在的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良性有序的环评市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协会联合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中环博(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共同向我市环评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环评单位应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人员能力,不超出专业领域、业务能力承接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制订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持续加强环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溯机制。加强对环评承接风险管控、编制质量审核审定、外委业务质量控制等影响环评文件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做到节点把控、过程留痕和全程可追溯。
三、严格按照环评技术规范和规定,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并对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做到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禁止弄虚作假、歪曲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编造数据信息、做出有歧义或误导性的评价结论。
四、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加强自律,自觉抵制“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在本人未参与编制的环评文件中署名。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敬业进取,共同维护行业和职业荣誉,共同抵制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尊重同行,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不以缔结垄断协议等方式,排除、限制其他单位的公平竞争。
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地位,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禁止利用工作中知悉的信息谋取不当利益。
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持续优化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优质、高效的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工作。
八、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主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协会的行业检查。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