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重点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任务

责任部门

1.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

3.党内法规;

4.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1.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机关党办、法规处、宣教处、各直属单位

2.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法规处、人事处、宣教处

3.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

法规处、办公室、辐射处、宣教处

4.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

法规处、宣教处

5.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环科院、宣教处、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6.党内法规学习。

机关党办、各直属单位

7.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法规处、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8.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9.落实普法责任制,向重点行业企业普及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知识。

执法总队、法规处、宣教处、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