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任务 |
责任部门 |
1.党的二十大和二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 3.党内法规; 4.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5.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
1.党的二十大和二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
机关党办、法规处、宣教处、各直属单位 |
2.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
法规处、人事处、宣教处 | ||
3.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 |
办公室、辐射处、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 ||
4.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 |
法规处、宣教处 | ||
5.党内法规学习 |
机关党办、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 ||
6.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 ||
7.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
保障中心、宣教处、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 ||
8.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 ||
9.落实普法责任制,向重点行业企业普及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知识 |
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