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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天津生态环境局2024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任务

责任部门

1.党的二十大和二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

3.党内法规;

4.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5.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1.党的二十大和二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机关党办、法规处、宣教处、各直属单位

2.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法规处、人事处、宣教处

3.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

办公室、辐射处、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4.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

法规处、宣教处

5.党内法规学习

机关党办、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6.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7.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保障中心、宣教处、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8.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9.落实普法责任制,向重点行业企业普及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知识

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