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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2-24


天津市生态环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国家和我市法治建设有关要求,依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法治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会多次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必修课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统一安排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十四五开局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制定全国首部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率先完成碳排放履约。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以及新建项目准入五控治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治水,陆海统筹治污、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三招治海;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两控治土。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幅度稳中加进、改善趋势稳中加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4%,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增加25天;水环境持续改善,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从11个增加到15个;农耕地、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安全利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立案185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01起,共处罚款11348万元。全市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向新闻媒体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133起,有效地打击和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贯彻实施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联防联控执法工作。

    )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大力压缩办理时限,推动事项办理标准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清理证明事项。编制企业群众办事明白纸,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积极落实“放管服”举措,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5条措施。持续加大执法帮扶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统筹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五)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涉疫情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持续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2021年,全市累计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21676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5941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抓住6·5”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平台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向公众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内容,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制定局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组织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环境执法服务,把普法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对企业现场检查的时机,加大对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力度,通过发放复工复产提示函、召开培训讲座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知法懂法学法的力。全市组织开展“送法入企”3000余家次,出动普法人员51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3500余份。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温武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述法工作,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对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多次进行批示和强调,召开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统筹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审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落实《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方案,部署做好迎接中央法治督察工作。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带头落实述法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将依法执政、依法履职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决策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制定要求、文件内容、制定程序等要求,在文件制发过程中,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管理。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年度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微博、微信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数据和环保重点工作情况。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安排专业人员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立向局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报告机制,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反馈、高效解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办理行政诉讼案8件,其中6件已审结,无败诉案件。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2件,受理行政复议16件。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有利于产业、能源等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和推动绿色发展的激励政策不够完善市场、信用、财税等政策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不高、自觉性不强。

(二)科学执法方面需要加强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能上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运用科技手段辅助执法的能力。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上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

(二)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推进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等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述法主体、述法内容等要求,及时总结和报告述法情况。

   (三)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做好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放管服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四)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依法加强信息公开,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严肃查处主观恶意、后果恶劣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联动执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水平。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继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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