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传达环境信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程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担任局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分管局领导主抓、局办公室主管、法制处把关、监察部门监督、其他单位各负其责的统一公开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并公开《天津市环保局2018年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公开目的、任务、内容及要求。同时,加大公开督促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推进制度建设
严格将“五公开”落实在公文办理程序,拟文部门在报批公文时,确定该公文是否公开一并报领导审批,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严格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规范性文件同步提供政策解读素材并统一备案上报;严格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落实会议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管理制度,基本编制完成市环保局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管理工作预案、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制度。
(三)加强政策解读
组织新闻发布会13场,重点围绕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划、天津市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天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主题宣传与政策解读;联合市公安局、市高院、市检察院、市一中院召开天津市生态环境执法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20家媒体参加发布会进行了集中报道;积极邀请环保部驻点研究专家组专家、高校专家等,进行联合解读。围绕我市民心工程实施,多次做客天津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与企业和市民代表交流解惑。
(四)扩大公众参与
建成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环境监测中心已具有完备的公众开放路线,部分实验室已免费向公众开放。截至12月份累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70余次,参观人数达三千余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媒体见面会、公众听证会40余次。分别对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物质燃料燃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个标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参与公仆走进直播间,天津经济广播《行风坐标》等栏目,安排领导干部受理群众环境问题投诉与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切实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3238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对41个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我局取得较好成绩,
逐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年初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在微博、微信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数据和环保重点工作。开展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提升审批效能和为民服务质量。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密项目外,在官网全文本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等信息。全年市级环保部门已公开了53个环评报告书,55个环评验收。清理服务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原则,我局目前7个许可事项,均已实现网上报件,快递送达,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升级美化门户网站。对局政府网站首页和栏目设置不定期进行调整,加强项目整合,力求界面整洁,方便群众查询。及时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推进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衔接,做到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网上受理。
强化新媒体作用。拓宽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在环保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全年市本级环保微博微信网络共发布微博6000余条、微信1000余条。完善空气质量APP发布平台建设,拓宽“智慧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环保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激增,全年我局共受理公众申请查询的政府信息12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环评审批、污染排放企业信息、受环境行政处罚情况等方面。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在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中,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未出现被追究责任、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近年来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强化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社会公众对环保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还存在着差距,网站功能及鲜活度、时效性还有待改进加强,公开机制有待完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7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3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5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5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2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1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2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4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2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4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6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九、附注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电话:022-876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