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天津市百泰钢管镀锌有限公司 津市环罚〔2024〕80号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4-06-26 15:17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环罚202480

当事人名称天津市百泰钢管镀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668829660N

住所天津市静海县(区)大邱庄镇海河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刘永政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44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你单位与天津市**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其二号车间从事热镀锌生产,二号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盐酸雾,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后排放。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你单位运营的二号车间热镀锌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酸雾吸收塔中9号喷淋塔碱槽中没有液体,循环泵未开启。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租赁合同》《天津市**有限公司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关于天津市**有限公司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保备案意见的函》(津静环备函〔20181733号)现场拍摄的视频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24517日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告字〔202457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利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局于2024522日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2024522签收。

2024523日,你单位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我企业酸洗工序配套安装的喷淋塔,其工作原理是对收集的盐酸雾进行碱液喷淋,最终达标排放。因此,我企业对喷淋塔安装有自动加减装置,并安排专人对喷淋塔使用的碱液利用PH试纸进行手工检测,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202443日现场检查前,我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喷淋塔内碱液PH值在9以上,由于先前在配置碱液时,工作人员对其浓度配比不佳,以及部分喷淋嘴堵塞,计划对上述喷淋塔内的喷淋水进行更换,在此期间正值检查,造成了上述情况;

3.我企业喷淋塔内无碱水,不是我企业治理设施运维不到位造成的,是因为部门联动配合上缺少有效沟通,在对治理设施维护时,未能及时通知生产部门暂时停产;

4.我企业充分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杜绝上述情况发生。另一方面,自疫情以来,我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自2023年以来,生产上亦是断断续续生产,今年以来的实际产量严重不足,仅为去年同期的三分之一,并且我企业仍有部分贷款未偿还,恳请在处罚金额上予以减少。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告字〔202457号)送达回证、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材料等证据为凭。

集体审议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鉴于你单位非故意违法,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环境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从轻处罚。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

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处罚款二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你单位应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二)关于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领取《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天津市司法局,咨询电话:23082169;互联网申请邮箱:tjsxzfy@tj.gov.cn),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函

                                                               

                           2024621

注:此文书一式份,份归档,一份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