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环罚字〔2023〕233号
天津和顺达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681850392C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大李各庄村西
法定代表人:李荷光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3年8月29日对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大李各庄村西的施工场地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该施工场地为你单位迁建项目二期地块。你单位在该施工场地内露天堆放600m3砂石料。你单位属于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拍摄的视频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23年10月13日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事告字〔2023〕161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局于2023年10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签收。
2023年10月23日,你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如下:
1.我公司二期场地料堆未苫盖,原因是公司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行为的严重后果。贵局执法人员对我公司的检查情况,不仅制止了我公司的违法行为,更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坚持立行立改,立即安排人员对露天堆放料堆进行苫盖,我公司还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环保工作,认真学习、落实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做到举一反三,坚决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2.近年来,客观上受疫情、市场多方影响,主观上因自身没有远见,缺少发展眼光,同时更没有跟上党和国家企业发展政策调整,只考虑如何提高周边群众收入、扩大就业的想法,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自主扩大建设厂区厂房占地约15亩,但其地性属于一般耕地,已于2022年年底拆除,我公司前后损失近2500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极其困难。
3.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成立以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员工全部为本村及周边村民,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同时积极吸纳残疾人、老人就业,人均工资每月3000元左右,每年为群众增加收入近百万元,每年春节还拿出20多万元给员工购买年货发放奖品,其中为全村65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发放过节礼包折合人民币200元。2020年疫情以来,我公司第一时间通过蓟州人民医院物资捐赠中心,捐赠武汉疫区医护人员成人护理用品近万元,捐赠本村卡口工作人员日常所需食品、口罩等生活用品,受到了属地政府、村民群众的高度评价。本次一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综上申请减免罚款数额。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事告字〔2023〕161号)及其送达回证、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材料等证据为凭。
经集体审议,你单位陈述申辩过程中提供了相关社保缴费情况、残疾职工身份信息、所属地镇政府书面证明及救灾抗疫的佐证照片,相关内容基本属实。考虑到你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本次积极完成整改,采纳你单位陈述申辩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从轻处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一万元。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
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处罚款一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你单位应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二)关于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领取《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或者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
你单位自觉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满3个月,且经我局复查认定你单位完成上述违法行为整改工作后,你单位可注册、登录“信用中国(天津)”网站(https://credit.fzgg.tj.gov.cn/)企业信息查询页面自助办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2023年11月24日
注:此文书一式三份,二份归档,一份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