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天津红海洋纺织品有限公司 津市环罚字〔2022〕81号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2-11-23 14:33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环罚字202281

天津红海洋纺织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6940837949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李辛庄村

法定代表人:武建英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2914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参考你单位《天津红海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地毯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你单位挂胶烘干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送至“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设备”中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涂胶烘干工序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风机开启,光催化氧化灯管开关未开启,涂胶房和烘干房未密闭,大门和窗户处于敞开状态。你单位行为属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你单位提供的《天津红海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地毯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现场拍摄的视频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221020日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告字〔202257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我局于20221024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签收。

你单位20221028日向我局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订单大量减少,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维持发展公司贷款800万,如有行政处罚记录将无力偿还贷款,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今后做好检查工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请求免于行政处罚;

2.工人在涂胶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只有在加热状态下才会产生废气,燃烧机当时处于关闭状态,所以烤房内部不会产生废气;

3.执法人员检查时公司正在进行挂胶操作,导致烘干房和涂胶房大门处于敞开状态,当工人结束悬挂地毯工作后,才会将门窗全部关闭,车间主任也会跟进检查确保密闭;

4.光催化氧化设备灯管和镇流器连电,导致设备开关跳闸,因此执法人员检查时灯管处于未开启状态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市环告字〔202257号)送达回证你单位于20221028日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等证据为凭。

经集体审议研究,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影响对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不予采纳,主要理由如下:

1.参考你单位《天津红海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地毯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你单位挂胶烘干工序排放规律为连续排放,工人在进行挂胶烘干时会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检查时烘干车间内部已挂有大量待烘干地毯,是否产生废气与燃烧机运行状态无直接关系,且你单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组调查意见中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挂胶烘干工序在封闭烘干间内实施,对车间加强密闭,杜绝侧排风”;

2.本案在调查、审理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造成的负面影响,依据相关裁量基准,对你单位作出的罚款已经是相关裁量基准的最低处罚额度。

综上,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处罚幅度裁量合理。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我局:

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你单位处罚款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关于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

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行政不提诉讼履行决定局将请人民法制执行。


20221123

注:此文书一式份,份归档,一份送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