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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孙钰、俞皓同志任职的通知
津环党〔2023〕17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3年3月21日第27次会议研究决定:
孙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俞皓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2名同志原职务职级自行免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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