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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李强、朱洪波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津环党〔2023〕57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3年8月18日第26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强同志任监察三处处长;
朱洪波同志任监察三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免去李强同志监察三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职务;
免去朱洪波同志监察三处处长职务。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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