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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环党〔2021〕47号
关于张剑锋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2021年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剑锋同志任中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除。
2021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