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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冉红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17:03

津环党〔202150

关于冉红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2021年第14次会议研究决定:

冉红玉同志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研究室)副处长;

刘冲同志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瑜同志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

吴欢同志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监察二处副处长;

张斌同志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

韩丽同志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以上6名同志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除。

20216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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