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你局报送《关于退回天津荣程联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申请》收悉。我局经研究,同意天津荣程联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撤项,请你们配合我局按程序及时收回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请你们及时退回补助资金及利息至我局账户(账号:120066032018000016907,户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我局将按程序退回市财政局。
附件:环保专项资金撤项项目汇总表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科财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环保专项资金撤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所在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资金下达文件 |
功能科目 |
下达中央资金(万元) |
收回中央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津南区 |
天津荣程联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精脱硫项目 |
天津荣程联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津环财函〔2022〕176号 |
2110301大气 |
300.0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