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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燃项目退回结余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
津环财函〔2025〕7号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11 14:37


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上报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锅炉改燃项目已完成验收复核。按照专项资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需退回结余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27万元。

请你们及时退回补助资金至我局账户(账号:120066032018000016907,户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我局将按程序退回市财政局。

附件:结余环保专项资金退回明细表

                    202528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科财处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结余环保专项资金退回明细表

序号

所在区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资金下达文件

功能科目

下达中央资金(万元)

收回中央资金(万元)

备注

1

开发区

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燃项目

天津津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津环财函〔2022306

2110301大气

978.75

12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