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季度建设项目双随机检查情况
2024年第3季度,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建设项目双随机”任务,对“天津凯兰德自行车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等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天津凯兰德自行车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津环津环保许可函〔2016〕2号)
该项目由凯兰德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于2016年1月20日取得《市环保局关于对天津凯兰德自行车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环津环保许可函〔2016〕2号)。2017年5月及2021年1月分两阶段完成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津歧公路(轻纺大道-东风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北段项目(津环环评许可表〔2023〕10号)
该项目由天津滨海建投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2023年8月9日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津歧公路(轻纺大道-东风大桥)拓宽改造工程北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环环评许可表〔2023〕10号)。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三、津石(原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工程项目(津环保许可函〔2017〕012号)
该项目由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2017年4月21日取得《市环保局关于对津石(原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和津石(原滨石)高速(海景大道-海滨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7〕012号)。2022年7月,该项目主线(海滨大道-长深高速)建成并完成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津石高速至荣乌高速连接线目前正在建设中。
四、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项目(津环保许可函〔2017〕023号)
该项目由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建设,于2017年10月13日取得了《市环保局关于对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7〕023号)。2020年8月完成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五、天津市中心城区广开四马路等7片区合流制地区市管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五大道、中山路以北地区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津环保许可表〔2016〕054号)
该项目由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16年10月25日取得《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广开四马路等7片区合流制地区市管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五大道、中山路以北地区排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环保许可表〔2016〕054号)。2020年10月完成第一阶段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第一阶段五大道(即先锋河)调蓄池工程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余部分未建设完成。
六、天津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津环辐许可表〔2022〕011号)
该项目天津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2022年2月11日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科仪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环辐许可表〔2022〕011号)。2022年8月完成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未使用。
七、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工业X射线CT机)项目(津环辐许可表〔2022〕021号)
该项目由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建设,2022年5月27日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扩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工业X射线CT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环辐许可表〔2022〕021号)。2022年8月完成验收工作。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