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环财函〔2023〕83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退回结余
环保专项资金的函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根据你院上报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项目已完成验收复核。按照专项资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需退回结余补助资金1.6万元。请你们及时通过非税系统将结余补助资金上缴市财政局。
2023年5月7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环科院 闫 平
联系电话:8767194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