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海洋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退回
结余环保专项资金的函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根据你院上报的天津市海洋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验收材料,项目已完成验收复核。按照专项资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需退回结余补助资金27.54万元。请你们通过非税系统将结余补助资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
2023年5月7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处 祁烨
联系电话:8767152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