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环财函〔2023〕30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盛辉科技有限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等3个项目退回结余
环保专项资金的函
天津盛辉科技有限公司、盛实百草药业有限公司、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们分别上报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项目已完成验收复核。按照专项资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需退回结余补助资金1.7万元,其中,天津盛辉科技有限公司锅炉低氮改造项目退回0.1万元、盛实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排放改造项目退回1.0万元、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退回0.6万元。
请你们及时退回补助资金至我局账户(账号:120066032018000016907,户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我局将按程序退回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环科院 闫 平
联系电话:8767194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生态环境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