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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VOCs处理设备项目撤项的复函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08:51

                                          津环财函〔202349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VOCs处理设备项目撤项的复函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有关单位

你区报送的《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VOCs处理设备(即有机废气处理设备)项目未通过资金项目验收有关情况的报告》收悉。我局经研究,同意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VOCs处理设备(即有机废气处理设备)项目撤项,请你们配合我局按程序及时收回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请你们及时退回补助资金及利息至我局账户(账号:120066032018000016907,户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南开大学支行),我局将按程序退回市财政局。

附件:环保专项资金撤项项目汇总表

                       2023317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毛树声

          联系电话:87671556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谢东东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环科院

          联系电话:8767194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环保专项资金撤项项目汇总表

序号

所在区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资金下达文件

功能科目

下达中央资金(万元)

收回中央资金(万元)

备注

1

滨海新区

-保税区

VOCs处理设备(即有机废气处理设备)项目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津环财函〔2021〕162号

2110301大气

111.5

111.5


抄送: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