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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三处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8-27 18:42

主要职责:负责南开区、河西区、津南区、西青区和静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察并参与相关督察工作,拟订有关计划、方案。监察辖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参与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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