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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4:23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市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

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定本市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或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国家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和政策。
    11.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提出督察问责建议。
    12.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15.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
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
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天津。
    19.
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生态保护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管辖海域内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内设24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75,630,065.73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4,322,707.85,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5,630,065.73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64,322,707.85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669,099.04元,占97.9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60,000.00元,2.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0.0%

事业收入0.00元,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0.0%

其他收入966.69元,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5,620,518.99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63,942,737.49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50,239,002.39元,占10.56%

项目支出425,381,516.60元,占89.44%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

经营支出0.00元,占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75,629,099.0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312,203.38元,下降11.91%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660,51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940,646.49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660,518.9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4,659.68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2,631,034.73元,占1.00%;节能环保支出457,944,824.58元,占98.0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6,4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5,660,518.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4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89,78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87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07,31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比例调整。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3,71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9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523,307.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9,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年初预算为900,000.00元,支出决算8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9.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年初预算为3,7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0.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9,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为9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61,0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220,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保资金追加。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21,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7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6,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年初预算为48,70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608,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需按批次拨付,部分资金结转至2024年使用。
    16.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92,9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884,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31,8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93,3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1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为8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9,4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标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0,239,002.3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674,115.9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

人员经费45,229,963.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5,009,038.5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9,960,000.00元,支出9,96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债券利息支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2022年度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0.00元,支出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58,000.00元,支出决算67,521.03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90,478.97元,完成预算的18.86%;较上年增加34,955.03元,增长107.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48,000.00元,支出决算16,288.2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31,711.78元,完成预算的6.57%;较上年增加16,288.22元,增长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出国任务安排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出国任务。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出国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35,972.8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4,027.19元,完成预算的71.95%;较上年增加5,926.81元,增长1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35,972.8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4,027.19元,完成预算的71.95%;较上年增加5,926.81元,增长1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运行维护费增加。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均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0.00元,支出决算15,26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4,740.00元,完成预算的25.43%;较上年增加12,740.00元,增长505.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公务接待。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009,038.54元,比2022年减少228,787.29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95,590.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22.5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837,067.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88,590.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413,590.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1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0.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负责人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度已对41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 163,204,616.6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