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天津市2023年度创建及往年复测合格安静居住小区名单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往年安静居住小区复测工作的通知》(津环气候〔2023〕8号),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测的要求,对2023年度各区生态环境局申报新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了验收,并组织对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9年、2021年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了复测。18个新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通过验收(见附件1),176个已创建小区通过复测(见附件2),现予公布。
附件:1.2023年天津市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名单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气候处 何灵均
联系电话:8767155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