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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环气候〔2022〕115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农业农村委
2022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