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环保机关党〔2014〕6号
关于开展“生态环保、你我先行”
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一年。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精神和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转观念、转作风、促改革、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按照2014年党建工作要求和局党组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在局系统深入开展“生态环保、你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以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做生态环保的宣传者和示范者,为推进生态文明、加快美丽天津建设汇聚正能量、增添新动力。
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主题,开展以下系列专题活动:
一、开展“争当环境保护宣传员”活动,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认清环保工作者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充分发挥环保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采取讲解科普知识、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展板等形式深入社区、学校作动员和宣传,号召干部职工“人人都当环保宣传员”、“人人都做环保志愿者”,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环保理念,传播环保知识,发挥环保工作者的正能量。年中,将组织开展“天津环保精神”提炼总结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引领环保文化建设,凝聚党员干部的共识,做到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二、开展“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践者。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以“六有”为目标建服务型党组织,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认真做好党员服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解困,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水平。以基层为主要阵地,在深入基层中“接地气”,面对面贴近基层、心贴心帮助基层、零距离服务基层。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环保工作服务,主动与企业、基层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对接。继续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利用“五四”、“七一”等节日,带领党员、团员青年开展慰问帮扶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开展“我为改善环境质量做贡献”活动,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要结合本单位、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创新发展思路,创新服务手段,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开创天津环保科学发展新局面。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实践党的宗旨,解困难、做实事、惠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科研和科技信息管理单位,要紧紧围绕服务环保事业深入发展这一主线,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体科技攻关等活动,弘扬自主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我市环境保护科技水平。
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单位,要把顾大局、谋发展、搞服务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比学赶帮超活动,为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服务保障单位,要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健康发展。
四、开展“绿色、低碳、环保我先行”活动,做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者。以建设“绿色机关”、“绿色大院”为抓手,把绿色环保、节能降耗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倡导节能减排,节水节电,提升干部职工低碳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鼓励绿色出行,倡导职工从自身做起,力所能及减少驾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为建设碧水蓝天的天津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单位、部门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认真谋划主题实践活动,要拓展活动内容,明确活动目标,搭建活动平台,制定活动措施,做到结合实际紧密,活动主题鲜明,党员干部参与踊跃。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局党组办公室,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也要及时上报。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