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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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环保局关于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手续有关情况的函
索   引  号 :
000125575/2016-0005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环保固函〔2016〕321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环保固函〔2016321

 

市环保局关于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

手续有关情况的函

 

滨海新区环境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申报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核实情况及建议》收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需要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手续的情形函告如下

一、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贮存或处置。

二、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

判别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818

(联系人:市环保局固体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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