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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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索   引  号 :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94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环保固转〔2017〕98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津环保固转〔201798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米其林

(沈阳)轮胎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危险废物

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商请向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函》(辽环函〔2017230号)和《关于商请向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函》(辽环函〔20172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共产生的77.6吨废铅酸电池(900-044-49),转移至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 2017 8 21 。同意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500吨废电路板(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 2017 12 31 。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17 7 21

(联系人:天津市环保局土壤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022-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危险废物转移明细

 

企业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转移数量(吨)

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废铅酸电池

70

采埃孚伦福德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

废铅酸电池

5

大连捷通快速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废铅酸电池

0.6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废铅酸电池

2

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废电路板

500

 

 

 

 

 

 

 

 

 

 

抄送:滨海新区环境局,静海区环保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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