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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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6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环气〔2019〕20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

  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扎实做好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接等工作,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81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要求,现就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以及推进我市碳交易试点年度履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碳排放核算、报告与监测计划制定    

请各重点排放企业(见附件1),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要求,核算2018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排放报告;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办气候函〔201971号)通知附件2的要求核算并编制2018年度补充数据表。企业如有自备电厂附件1中标企业,需参考《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单独核算与报告自备电厂排放量,并填报自备电厂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2018年度新纳入报告范围的企业(附件1中标企业)和已备案排放监测计划存在修订情况的企业,还需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办气候函〔201971号)通知附件3的要求制定并提交排放监测计划。    

请各企业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排放监测计划(已备案排放监测计划无修订的企业提交2017年度经核查后的版本)打印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及与纸版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光盘一份,于325日前报送到我局(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邮编:300191)。    

二、碳排放核查与复核    

我局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办气候函〔201971号)通知附件4的要求,对企业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排放监测计划(包括新提交的监测计划和已备案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异议的核查结果,我局将组织复审。    

各企业需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将相关基础资料、原始凭证等整理归档,留存备查。核查工作完成后,请各企业确认核查结果,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需书面反馈我局。请各企业将修改后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排放监测计划打印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于核查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核查机构提交我局。    

三、试点纳入企业配额申请与履约    

天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除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外,还需按要求提交2018年度配额申请有关材料,完成年度履约,有关要求如下:    

配额申请。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18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满足第二批次配额、配额调整、新增设施配额申请条件的企业,可按照附件3-5要求提交配额申请材料,与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等一同报送我局。    

配额核发。2018年度配额分两批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已于20188月发放至企业登记注册系统账户中。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核算试点纳入企业2018年度配额,并将补充配额一次性发放至企业登记注册系统账户中。    

企业履约。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请试点纳入企业于2019630日之前通过上缴配额(或CCER)完成履约。    

自愿注销。鼓励相关企业和机构,积极开展配额自愿注销,为我市碳减排多做贡献。    

四、碳排放报告培训    

为指导重点排放企业做好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我市碳交易试点履约工作,我局定于31日下午14:00时,在天津会宾园大酒店(地址: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6号)二楼别样会议厅,举办“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培训会,讲解核算方法、报告编制要求、配额核发和履约等内容,请各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参会,并于225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6)反馈至邮箱tianjintanjiaoyi@126.com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市碳交易工作技术组,联系电话:87671316    

附件:1.重点排放企业名单    

2.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71号)    

32018年度第二批次配额申请方案    

42018年度配额调整申请方案    

52018年度新增设施配额申请方案    

6.碳排放报告培训会参会回执    

                            

2019219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   李帆、陈颖    

联系电话:8767154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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