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环保便函〔2017〕430号
市环保局关于启用“天津市危险
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办理危险废物
跨省转移相关业务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环保部《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231号)要求,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危险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并经相关系统测试具备运行条件。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局将启用平台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需通过平台运行危险废物跨省转入电子联单。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取得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批复后,需通过平台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运行危险废物跨省转出电子联单。
二、用户操作手册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网址为:http://60.30.64.249:8090/RefuseDisposal/org.gocom.abframe.auth.Login.flow。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电子联单实行后,我局将停止发放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纸质联单。
2017年12月12日
(联系人:市固管中心 秦峥;联系电话:87671708
市环保局土壤处 刘智雯;联系电话: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