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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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石佳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2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环监察党〔2017〕13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关于石佳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731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石佳良同志任生态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卢健同志任重点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叶学永同志任生态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冯健同志任重点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库晓婷同志任排污费征收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武雅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赵雯同志任项目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郭承涛同志任举报信息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董喜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17731日至2018730日)

特此通知

 

 

20177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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