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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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索   引  号 :
000014349MB16723273/2020-0117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环保固转〔2017〕105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津环保固转〔2017105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天津新能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河北省环保厅、河南省环保厅、湖北省环保厅、湖南省环保厅、贵州省环保厅、云南省环保厅:

位于我市静海区境内的天津新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的50吨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HW50),拟于20171231日前转移至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路线:天津新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沧州市衡水市邯郸市濮阳市开封市许昌市南阳市荆门市荆州市常德市铜仁市贵阳市安顺市曲靖市昆明市安宁市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途经贵省地界。

特此函告。

   

    附件:运输路线图

 

 

 

       201787

(联系人:天津市环保局土壤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022-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运输路线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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