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固转〔2017〕87号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山东京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求意见的函》(鲁环固转函〔2017〕5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贵省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30吨废铅蓄电池(900-044-49),转移至天津东邦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17年8月2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天津市环保局土壤处 刘智雯
联系电话:022-8767153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滨海新区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