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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学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08-21

 

 

关于刘学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中心支委会201787日会议研究决定:

刘学浩同志任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检测一室主任;

滕杰同志任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检测二室主任;

闫佳同志任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综合室主任;

陈浩同志任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检测一室副主任;

强万福同志任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检测二室副主任。

上述五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17821日至2018820日)。

 

 

 

 

201782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人事处,各区机动车检控机构

天津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办公室           20178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