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组织、指导全市环保系统做好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
法定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实施机构
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及各区环保局
运行流程
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87671819
电子邮箱:tjhjyjxz@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