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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036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11


李慧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河湖水质保护的提案,经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天津市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十四五”以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控断面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25%提升至52.8%,劣V类水体由60%下降至0。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我市还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州河、海河(河北区段)和子牙河(红桥区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人民群众身边的“水清、岸绿、滩净”的景象明显增多,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开展的工作

(一)严格污染源控制。“十四五”以来,全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紧抓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条主线,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农村污水“三水共治”,“一河一策”系统治理,实施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1+3”行动计划,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工程化、项目化推动,按月开展调度,确保各项工程任务落实。在工业污水处理方面,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排水量500吨以上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信息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工业园区监管水平。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02座,总处理规模约495.28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抽测达标率为99.03%。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2000余个现状保留村生活污水、2600余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处理设施;持续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鼓励施用缓释肥、有机肥、生物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肥料,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9.68%,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1.43%,中低微毒农药使用占比超过99%。

(二)优化水环境管理。“十四五”期间,我市共布设地表水市级监测断面117个,监测范围覆盖全市55条主要河流、6座湖库,实现天津市主要河流及全市16个行政区全覆盖;同时,组织各区在市级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构建区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形成我市地表水国-市-区三级监测网络的格局。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达81座,基本实现“自动为主、手工为辅”、地级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全覆盖。

(三)强化水生态保护。加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落实我市河湖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保护河湖水生生物。加大对本地鱼类保护,因地制宜开展增殖放流,恢复州河鲤、潮白河鲫鱼等土著鱼类。推动实施天津临港经济区、西青区王稳庄镇和大沽河、津南区卫南洼、滨海新区黄港湿地等一批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既对周边面源污染进行治理、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又营造出水清岸绿的优美湿地环境,成为人民群众休闲游玩、观鸟的好去处。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海河(河北区段)、子牙河(红桥区段)、蓟州区州河先后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大清河(静海区段)、滨海新区生态城静湖、南运河(南开区段)入选首批市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业监管。推动新完工投运的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张贵庄二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稳定运行,持续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管,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开展设施排查,鼓励处理规模较大、具备条件的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水量水质等情况进行监控;组织各涉农区以日处理1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率。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春季清河湖等专项行动,强化河湖治理管理保护,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面貌。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相关河湖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构建河湖水环境共治共管共享格局。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水量)保障,推动落实七里海、海河干流等8个重点河湖湿地的生态水位(水量)“一河(湖)一策”保障方案,确保在正常来水条件下,生态水位(水量)稳定达标。

(三)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建设美丽天津为目标,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完成“十四五”攻坚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举措,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营造水清岸绿的优美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