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024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第0024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治理餐馆油烟乱排问题的建议,经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一直对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已将您提出的建议纳入到年度工作任务中,全力推进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工作。
一、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一)明确部门职责。2022年,我市印发了《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和《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进一步深化餐饮油烟治理,持续推动解决油烟污染问题。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未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超标排放油烟问题进行处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问题进行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负有监督管理权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对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二)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一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全覆盖,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确保达标排放,鼓励各区统一委托专业第三方,对辖区餐饮服务项目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维护,加强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效果监管。二是市城市管理委制定印发了《2022年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对所属辖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特定“三类场所”餐饮服务项目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把治理职责内特定“三类场所”餐饮项目油烟扰民、露天烧烤等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三是市市场监管委指导各区加强持证持照监管,对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规范我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行为。
(三)完善法规标准,推动科技监管。自2016年以来,我市逐步对《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以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油烟排放监管力度,同时推动市内六区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用电监控并接入监管系统,精准管控,通过科技赋能多措并举治理餐饮油烟污染。
二、持续加强饮食服务业执法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2022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2022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点》,将饮食服务业执法监管纳入到年度重点检查任务,部署各区加强对饮食服务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召开了饮食服务业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了联络机制,组织实施联防联控。
(二)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天津市2022年饮食服务业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津环执法〔2022〕74号),组织各区聚焦重点时段,以饮食服务经营单位聚集区域、群众举报问题为重点,对我市饮食服务业合法经营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旨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04人次,检查饮食服务经营单位638家次,对31家重点单位进行了油烟或边界噪声监测,共发现各类问题63个。其中,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超标排放等5个严重环境违法问题,已依法进行查处;取缔露天烧烤点位8个;其余油烟净化装置未及时清洗、清洗记录不全及“跑冒滴漏”等环境管理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立整立改。
(三)持续推动长效监管。结合信访办理和日常监管情况,2022年6月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制定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执法检查台账,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通过台账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由属地责任部门对问题单位进行帮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
三、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为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提升饮食服务经营单位油烟治理水平,执法人员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工作措施,积极向饮食服务经营单位讲解《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坚持送法入户,让相关单位做到知法守法,在检查中帮扶指导相关单位正确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开展油烟检测、完善清洗计划及台账等,夯实饮食服务经营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其环境守法意识和油烟污染治理能力,确保油烟达标排放。